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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请“大罪”保清白

时间:2024-08-30 14:55:22 哲理典故 我要投稿
自请“大罪”保清白

  春秋时期,晋文公非常喜欢吃烤肉,因此,一个专门为他做烤肉的御厨备受青睐。   这引起了另一个御厨的妒忌,他决定要设法暗害对方,好取而代之。   一天,晋文公在吃烤肉时,突然发现肉上有一根长头发,他非常恼火,于是命人将做烤肉的御厨绑了过来,要治他的大不敬之罪。   烤肉御厨镇定地对晋文公说:如果大王要治我的大不敬之罪,那么也请一并治我另三条大罪吧!   晋文公不解地问:你还犯了哪三条大罪?   烤肉御厨不紧不慢地道:我把切肉的刀磨得锋利无比,却没能切断这根头发,此为第一条大罪;我把肉丁一个个串到竹签上,却没有发现肉上有这根头发,此为第二条大罪;我把炉火烧得无比旺盛,却没能烧断这根头发,此为第三条大罪!   晋文公听他主动认错,气已消了一大半。冷静地想了几分钟后,晋文公随即清醒了过来:你的意思是,有人故意栽赃你?请说出他是谁。   于是烤肉御厨便把那个一直跟他过不去的人给说了出来。晋文公随即命人将他叫来。   果然,那人一进来便吓得手脚发抖,几句话过后就承认是自己干的。   盛怒之下易做出错误的决定,烤肉御厨深知此理。   他主动自请大罪,一是为了让晋文公平复情绪,恢复理智;二是顺着晋文公的思路,暗示对方真相所在。无理的认错有时胜于有理的雄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