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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活着》读有感_1200字

时间:2024-08-27 19:20:00 初三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三读后感:《活着》读有感_1200字

  我常常想: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又该以怎样的态度而活着?
  余华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诠释了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是由一个田间老农福贵亲自讲述自己的心酸经历:少爷出身的福贵,在一赌之后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历经自己父亲的死亡,决心悔过;进城里为母亲找郎中,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险些命丧黄泉;回乡时得知母亲早已去世,女儿凤霞因一场高烧变得又聋又哑;儿子有庆因献血过多身亡;凤霞也在难产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妻子家珍也在三个月后去了……即使这样,命运并未从此放过他——之后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也相继离去。最后在傍晚的乡道上,福贵拿捏着粗哑的嗓音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牵着那头老牛渐渐远去。
  这是一个饱含血泪的悲惨故事。福贵见证了自己身边一个个亲人的离世,并用一双粗糙黝黑的手替全家人收拾后事,命运的多厄让我感受到了他的悲与哀。我一次次以为他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却向我坚定的证明了绝望的不存在。正当我看到凤霞幸福的嫁给了二喜时,我以为美好的生活即将开始,但是老天总爱造化弄人,凤霞难产而死,然后二喜又在工地工作时被水泥板夹得血肉模糊,就此仅剩一老一少相依为命。我想就到此为止了吧,而万万没想到的是,苦根七岁那年竟吃豆子撑死了。我久久不能平息……我以为苦根去世是压死福贵的最后一根稻草,但福贵对一切的坦然出乎我的意料。最后他去集市上买了一头即将被宰杀的、灵魂在悲拗的老牛,并为它取名福贵。“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从此田埂上有了两道身影,那是两个福贵相依为命,为活着而活着的身影。
  “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罗曼·罗兰如是说。无疑,徐福贵就是这种英雄。无论生活怎样的不公,他始终坚信着一个信念——活着。因为他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活着,比什么都好。
  《活着》在自序中有:“‘活着’在我们中国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从任性败家到离家漂泊,再到失去挚爱孤单一人,福贵所经历的苦难,已经能够让他坦然的面对一切,接受任何未知的意外。每当人们不禁为他感到事事难料时,他却只有平静和蕴藏其中的乐观,“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重度此生了。”
  夕阳西下,福贵牵着一头老牛,在平淡的余生中渐渐远去……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我们在活着之余,要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同时不要忘了活着的意义——点亮人生,实现价值。如果生活给你带来了不愉快,请不要气馁,不要放弃,不如试着接受不幸,就像主人公福贵那样,坦然地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