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的一人在外生活,使外公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只是这厨艺只有在外婆出门时才露。二年级时,外婆到舅舅家里去照顾小弟,外公则负责起我的衣食起居。冬天六点钟要去早课,八点钟回家吃早饭,北方的冬天很冷,而我偏偏是个怕冷的孩子,我起床,外公也跟着起床,我上学去了,他则在家忙起了早餐。等我从学校奔回家里,他就忙着给我倒热水找袜子,大清早就要烫脚,忙完则又是一个惊喜。褒好的鸡汤,浓香扑鼻。不管三七二十一俩人可以吃完一只鸡,喝碗汤从心暖到全身…… 外公今年八十二岁了,我也是个二十二岁的大姑娘了,他老人家比我早到这个世界六十年。能成为他的外孙女,这也是一种缘分,是缘分使我成了他血脉相承的孙辈。外公为人随和善良,好象也有些山东人的倔强,可这倔强并不影响他的正直,在外公身边生活了有十二年吧。四岁之前也在外公家,只是那时,外公还没有退休,我还不是很记事,他即使抱过我,亲过我,我也不会记得。 四岁那年外公退休回到老家,我的生活里就多了一个白白的气色红润,略有发福的小老头。也许是陌生,对他没有多少喜欢,只是他比较喜欢带我玩,给我买好吃的。不过,还是不喜欢。因为外婆家一直都是几个女人在料理生活。外公的到来,让我有些不适应。所以,我就固执的认为外公长的不好看,这种观点直到我三年级时,学校要拿家长证件,我把外公的证件交给老师。老师说,你外公好帅,好有气质,我才转变了那固执了几年的观点…… 外公从不给我讲他从前的故事,我也是从外婆和妈妈的嘴里了解到点滴。于是,我知道了外公的从军史。外公1944年参军,参军的第二年,有个晚上外公值勤,其他的士兵在打牌,几个和外公一起值勤的人按奈不住诱惑,进营看了一会牌,却让敌人钻了空子,好在敌人的力量薄弱,可还是死伤了一些人,有共军也有敌军。外公成了罪人,他和其他几个战友按照军纪要被处决,但是,执行枪决的时候是凌晨三四点,那天下了好大的雾。几个人跪倒在事先准备好的死人坑前,背对着狙击手。那时候有一种规矩,一个一个的枪决,而且还另外多拉了一个人,也就是说枪决的人数不变,总会有一人幸免,外公很幸运,他是数外之人。在浓雾中,一阵枪响过后,还没有失去理智的他飞快的跑进了一片玉米地。是一个早起拾粪的老农,把自己的衣服换给他,救了外公一命。尔后,外公就背井离乡又一次参军去了,几经沙场,转战到上海,因为外公的良好表现,成了一名优秀的士兵,最终成了上海轮船公司的一名水手,而且一干就是四十多年。妈妈说她的奶奶每讲起这个故事就会大哭一场,她总说,我的儿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些对外公早年的了解,也只是经过几人口传的故事。 外公一生育有三个儿子,四个女儿。两个长子,因为疾病夭折了,一个不满周岁,一个年仅八岁。尔后我的姨妈和妈妈相继出生,苦于膝下无子,又领养了我的小舅舅,被视为家中至宝的小舅舅。 解放后外公在上海工作,外公的薪水不低,自己又比较节俭,每月寄回家里的钱已让母子六人过上富足的生活,并且周济了很多亲戚,有的甚至是事出几辈的亲戚。那时鲁西南的小村庄确实太贫困了,外公外婆皆为善人。等到改革开放,大家的生活都改善的时候,亲戚也疏远了,因为他们不再需要外公的接济了,外公并不埋怨什么,因为他认为那是件好事,总比大家都贫穷好。记事起听妈妈说过,可并不相信这是真的。因为,毕竟我们家的亲戚不多,直到2000年外婆去世,下葬那天,追悼的人很多,妈妈说那些人都是亲戚,有很多她也不认识,外公还记得。外公说,外婆喜欢热闹,这么多的亲戚都多年没有往来过,外婆要走了,一定要报丧他们,让他们送送外婆。我想他们应该是善良的,他们还来送外婆最后一程,说明他们还记得外公外婆曾经对他们的周济。 外公一生节俭,虽然挣了不少钱。年轻时,每年从上海回来,总不忘背一些新鲜东西回来,上海的发达,乡村的落后,指靠一双臂膀无法缩短,可他却带给那片乡村了惊喜。他从上海背回了缝纫机,自行车,钟表,洋伞,无线电。几乎他的每次归乡省亲,都是那片乡村的惊喜,就连外公的猪皮鞋也不只一次的借给别人去相亲!因为有了缝纫机,村里人也穿上了机制衣,妈妈就是村里的第一个裁缝。 外公生平没有多少爱好,喜欢赶集,喜欢玩弄花草,喜食干硬的食物,最爱炒花生,麻花。甚至,外公去世时仍有一幅好牙齿,记得在他弥留之际,我给他吃松子,他还能嚼动。初中时,我们修葺了一下小院,种了一些花草在小院里。我和外公外婆把花草照顾的生机盎然。闲暇,外公会和他的老友到田间地头去转一转,回来时不忘带一株韭菜给我,我把它们分成六株植于南墙根。韭菜两周就可以长成,我们就可以吃顿蒸饺了。韭菜鲜嫩和鸡胸肉和在一起做馅,味道鲜美。外婆去世的那年夏天,家里的葡萄树长的特好。后来我离开了外公。冬初,外公也离开了那个小院。再次见到外公是次年春天,他兴奋的告诉我葡萄挂满了藤,引来了不少鸟儿,只可惜我们乖乖没有见到我们自己栽种的葡萄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它的酸甜。外公是有遗憾的,我也遗憾,毕竟我从没有见到过它的果实。 外公心善,宠孩子。可像我这种儿时几分顽皮的孩子。是宠不得的。气也把人气坏了。从小被宠的像个公主,说一不二,外公偶有生气,可气过之后仍是倍加疼爱。小孩子喜欢灯笼,九岁那年,又到元宵节,灯笼我是有的,是外公买给我的,可那天下午他别出心裁的用点心盒和盒子外面的玻璃纸给我糊了一个灯笼,那纸灯笼并不及买的好看,小巧。可我还是喜欢,虽不懂什么欣赏,可感觉像极了宫廷式的灯笼。外公很开心,他的笑逸出他内心的喜悦。外公喜欢给我买衣服,鞋子。而且,眼光很是不错,鞋子很漂亮,七岁那年给我买的那双淡绿色凉鞋至今还在记忆里。不过,外公有时候也会范糊涂,当他到服装店买衣服拿不定主意时,就会征求二十多岁大姑娘甚至是三四十岁妇人的意见。所以,有些衣服是不讨我喜欢的,甚至是惹我生气的。不过,没有衣服穿时,我还是会穿那些衣服的,虽然高档可是超越了我年龄的成熟,也许这就是导致我后来偏爱老成冷色调衣服的原因。外公是个明白人,十四岁的时候他就不给我买衣服了,他和外婆则会看我的衣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不过,他有时候来兴致还是会给我买件回来…… 多年的一人在外生活,使外公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只是这厨艺只有在外婆出门时才露。二年级时,外婆到舅舅家里去照顾小弟,外公则负责起我的衣食起居。冬天六点钟要去早课,八点钟回家吃早饭,北方的冬天很冷,而我偏偏是个怕冷的孩子,我起床,外公也跟着起床,我上学去了,他则在家忙起了早餐。等我从学校奔回家里,他就忙着给我倒热水找袜子,大清早就要烫脚,忙完则又是一个惊喜。褒好的鸡汤,浓香扑鼻。不管三七二十一俩人可以吃完一只鸡,喝碗汤从心暖到全身…… 我喜欢吃精肉,肥肉从来不碰,外公每次做红烧肉,都会细致的切分精肉和肥肉。即使是外婆去世那年,我每周回家一次,他还是那样细致的把肉做好等我回来吃,记得那个夏天可能是肉没有放好,给我留的精肉竟然生了几粒小蛆,他没有注意到,我看到了,不想扫他老人家的兴,我悄悄把有蛆的拣了出来,还是干完了那盘肉。 外公不喜欢睡板床,只爱网床,中间一个坑,他认为那是舒服的床,即使是到了癌症晚期,在病房里他仍旧不舍网床,没有网床他只有选择侧卧,这是种习惯了,也许,习惯原于他的倔强吧。 外公喜欢看新闻,对时世有自己的见解《齐鲁晚报》陪他打发了不少的时间,外公有一手好字,虽然,他很少写东西,可我还收看到了他写给公司的信,那字是我毕生难以练就的。 外公不喝酒,偶尔会抽一下烟,也会打打小牌,赢点钱到会很开心,输了就不悦了。其实,只是老年人的娱乐,他又不缺那点钱,可他还是会不高兴的。牌场不以输赢论英雄,他是知道的。也许,输了亦为败战吧。他不喜欢失败。 外公还有一个怪癖,就是喜欢用金属丝自制的掏耳匙,在阳光温和的午后,晒着太阳掏耳朵,就连他最后的几十天里,床前的小木桌上仍有一支铜制的耳匙,也许是陪伴了他多年了吧。 外公走时,我还在离家千里远的长沙,一年过去了,老人的笑容还是那么真切,暖暖的阳光,掏耳匙,葡萄挂满藤的小院,纸灯笼,热气腾腾的温暖我一生的鸡汤……想念外公。 如果,真的有天堂,祈祷老人家在天堂开心,幸福。 如果,真的有因果报应,好人无论在哪个人间,依然是好人,依然一路好走。 如果,真的有来生,但愿我还能做你的外孙。 人生不长就几十年,人生很长,我对你的感激延续我的一生。 想念外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