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平在《瞭望东方周刊》第51期刊文说,去年去美国工作,认识了美国同事约翰。他25岁,充满朝气,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朋友。应该属于时尚一族的他,生活却很土。 一天,部门的同事在酒吧聚会,一个叫杰克的要借手机用一下。我准备把我的手机借给他,但转念一想,我那个手机太过时了,拿出来很没面子。这时候,约翰主动拿出他的手机递给了杰克。我一看,他那个手机比我的还过时,黑黑的机身,又大又重。我很疑惑,美国那么发达,怎么美国人用的东西却这么落伍?后来我留心了一下周围美国人用的手机,类似约翰那种的还真不少。 还有一次午间休息的时候,我看见约翰戴着耳机在听音乐,听得眉飞色舞。我拿过他的耳机一听,觉得效果不太好。约翰有点不好意思:磁带听久了,所以效果差一点。他说着从衣兜里掏出一部很旧的随身听来。我说为什么不试试MP3?我于是拿出我的MP3,他居然不认识这个东西!我说想听什么歌可以直接从网上免费下载,非常方便,他惊奇地睁大了眼睛说:这不是侵犯版权的事嘛,我这部随身听又没有坏,还是买磁带听好。 其实约翰并不穷,比我们都有钱。我想这大概是个人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不同造成的。后来慢慢发现,物尽其用、不浪费、不赶时髦,是不少美国人的消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