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嬉皮笑脸地冲着妈妈说。待妈妈坐稳,我又连忙将一杯热水递到妈妈眼前。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妈妈皮笑肉不笑地说,说,什么事? 嘻嘻,给点零花钱呗! 呵,我说呢,好啊。妈妈还是带着那惯有的微笑。 我心中窃喜,零花钱总算有着落了。 可是你让我怎么给你?我一怔:怎么给?直接给呗,什么意思啊? 妈妈淡淡地说出四个字:给我打工。 啊? 怎么了,不愿意?妈妈拿起笔刷刷刷刷地写满了一页纸。递给我,自己看。我疑惑地拿起那张纸:劳务合同。我一惊,下巴差点脱臼。妈妈还是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 我咽了口唾沫,没等我说话。妈妈先收回她的笑容,说:同意就抄一份签上字给我,我在房间等你。 我心里默念:阿门,不带这样的吧。 我看了一遍这份劳务合同:甲方:老妈,乙方:女儿。洗碗一次2元,扫地一次2元,收拾房间一次5元,收拾书架一次3元,喂鱼一次1元,做饭一次5元……Oh,mygod!但为了钱,我咬咬牙,签上了字。我把劳务合同交给老妈,看着她奸诈的笑容。我内心哀叹:怎么遇到个这样的老妈啊! 从此,我的打工之路就开始了,可刚开始就遇到些麻烦,在为甲方——我的老妈洗碗时打碎一个碗。甲方说:照价赔偿,三元钱。我悻悻地拿出三元钱递给我妈,不,是甲方。我在心中惊呼:天哪,太坑爹了吧,不但没赚,还赔了,这算什么打工啊。 但我还得干啊,我只能认真再认真,要不然被甲方检查出什么错误就麻烦了。 一周一结账,总算该发薪水了,拿着37元钱,我不知道为什么,眼里升腾起一片雾气,这要比妈妈直接给我的钱要温暖的多。 也就是这次给妈妈打工,才使我下决心:不再买那些没用的东西了,钱真的来之不易。 妈妈感言: 孩子能把这件很平常的事写成作文,说明孩子能够捕捉身边事物,我更欣慰的,是她能够理解我们,我真心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初二:刘海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