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比我早出生一年另四个月,她比我漂亮,比我娇气,我脸上从小就有许多疤痕,我见她就对她吼:这是你干得好事!她只是抿着小嘴笑,娇嘀嘀地说:我什么时候干得?我都不记得了?旁边的人会瞪着大眼看她,那么娇小的人,怎么小时候那么调皮? 那个叫青涛的男人是她的劫数。她对我说为了他可以改变一切,他喜欢粉红,干脆她连内衣都买成粉红,我想说穿粉红很俗,但看她那眼睛发直的样子,我没敢说。她决不允许我这么说她的宝贝半个不字。那个从大一就迷上的比她大十三岁的男人,怎么看都觉得两个人不般配——不过说实话那个男人长得不难看,如果不带有色眼镜看他,很有点陈道明的味道。她立在他的身旁,应极了那个词——小鸟依人。我看到那个男人嘴角的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怎么觉得,那只小鸟的样子有点痴呆? 表姐告诉我,你不懂,这叫什么?叫爱情,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狂晕!我只比她小一年零四个月!她的脸上的甜蜜让人觉得世界是她们俩个人的,除了她们,确切地说,除了她,没有人懂得爱情。我心里笑得在牙掉了三颗,我想告诉她又怕吓着她,从小学四年级我就开始失恋,到现在已经数不清谈过多少恋爱——不过她说的没错,到现在我觉得我最爱的那个男人还是我老爸。我走的时候,给她卖了两大盒面巾纸,她抿着嘴浅浅地笑着,问:这是干什么?我狂笑着走向公车站台,对她说:留着你失恋的时候擦眼泪用!她的笑容依然保持的很好:青涛说过的,女人要有风度,要不然就会变老变丑,才不要和你计较! 什么混蛋逻辑!我跳上车的时候,心里看着穿着粉色长裙的她真的很漂亮,但我从小就认为他穿紫色最美丽。其实她知道我从心里希望她幸福。她应该不会为我的恶作剧生气的,谁让她小时候老挠我来着? 她要结婚了,那天她穿了粉色的婚纱,要多漂亮有多漂亮。我在婚宴上一边狂吃一边想:我看我那两盒面巾纸是用不上了。那天我没有再提脸上的伤疤,因为那个时候的她,足以让全世界相信,她是最美丽的人。虽然我固执地认为婚纱还是白色的最美丽。 我想收回我那两盒面巾纸了,我以为这个男人不会为她去离婚,但是我眼见着他脸上挂着陈道明式的迷人微笑,把那枚我眼红的要死贵得要死的钻戒给她戴上,那一刻我有些迷糊:这东西能代表地老天荒? 脚下的踏实的土地都是沧海变得,我对一切永远一类的海誓山盟统统看不惯。我交往的最后一个和我最终走在一起那个被我称为老公的那个人到现在都没有给我一枚像样的戒指,也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天长地久。我喜欢这种人,但我也慢慢觉出落寞来—原来每一个女人都是向往天长地久。向来以为自己是个例外的我也不例外。 但我的预言不幸实现。丈夫老说我这种读小说无数的人联想推理能力巨发达,说出的话有时候就像巫婆念的咒语,像抹了毒药的预言。我的那两盒纸巾终于在她穿上婚纱的第三年的冬天要排上用场了。她和那个叫青涛的男人去换了绿本,那天我在换绿本不远的地方等着那个还穿着粉着羽绒服的她,我递给她纸巾,想让她好好地哭一场。我对她说:前面的路还长着呢?可千万别想不开?在前面走的她忽然就转过头来,对我恶狠狠地扑过来——她又要过来挠我的脸!她一脸狰狞地对我说:陪我去理发,买衣服! 那一刻,我流泪了。因为这样的她才是真实的自己,好多年我都没有见过了。我要建议她理一个精神的短发,那个她的脸形特配,再去买一件紫色的风衣,看上去一定特爽。这是我多少年来的愿望,我特自信我的审美。 我还想和她道去吃顿大餐,倒上红酒,对她深情地说:姐姐,我爱你。我希望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