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可以不在高低,水可以不在深浅,只要有仙、龙就会出名。人也是这样,具有高尚的品格,何愁不会出名?
《陋室铭》是刘禹锡十分有名的一首诗,是诗人于824年至826年在和州当官时所作的一首不到一百字的短诗。《历阳典录》记载:“陋室,和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离锡所建,有铭,柳公权书碑。”该房屋由一间正房和两间厢房组成是刘禹锡于任职期间修建的寓所。
刘禹锡作《陋室铭》时,唐王朝也在一步又一步地走向衰败。文中“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帮青”把自己的“陋室”写得像与世隔绝的幽居一样。“无丝竹之乱耳”写出了作者对那些灯红酒绿的生活的唾弃,突出作者与那些庸俗平凡的官僚来往,表现出诗人品行的高尚。
诗人托物言志,借“陋室”来表达自己的志趣。“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写出了”陋室”的淡雅,而又伴随生机勃勃,表明作者恬淡中充满生机鲜活的环境。“素琴”"金经"则暗示了作者质朴高雅的情趣。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共同构建了一个鲜明生动而富有情趣的“陋室”,也突出了一个鲜活生动的作者形像,让"德馨”更加具体可感。
《陋室铭》全文不到一百字,却把“陋室”写得十分真实可感,真是一首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