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抓住说明对象的特征,其次最重要的是运用合理的说明顺序。所谓合理的说明顺序,是指能充分表现事物或事理本身特征的顺序,也是符合人们认识事物、事物规律的顺序。常见的说明顺序有: 1、时间顺序。即按照事理发展过程的先后来介绍某一事物的说明顺序。凡是事物的发展变化都离不开时间,如说明生产技术、产品制作、工作方法、历史发展、文字演变、人物成长、动植物生长等等,都应以时间为序。比如我们中学课本中有一篇《景泰蓝的制作》,它就是按照景泰蓝的制作过程中做胎――掐丝――烧制――点蓝――烧蓝――打磨――镀金的时间顺序来说明的。 2、空间顺序。即按照事物空间存在的方式,或从外到内,或从上到下,或从整体到局部来加以介绍,这种说明顺序有利于全面说明事物各方面的特征。一般说明某一静态实体(如建筑物等),常用这种顺序。我们课本中的《核舟记》就是按照船体――船头――船尾――船背的空间顺序来写的;《故宫博物馆》按照先总后分的顺序,先概括说明故宫建筑物的总体特征,然后再具体介绍太和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乾清宫……御花园,而在介绍每一座建筑物的时候,则又按照先外后内、先上后下的顺序。这样安排合乎人们观察事物的习惯,是最合理的顺序。 3、逻辑顺序。即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等等一一介绍说明。不管是实体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树木、器物等,还是抽象的事理,如思想、观点、概念、原理、技术等,都适用于以逻辑顺序来说明。如课本中的《死海不死》、《向沙漠进军》,都是运用逻辑顺序来说明事物的。凡是阐述事物、事理间的各种因果关系或其他逻辑关系,按逻辑顺序写作最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