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并不像其他女孩子那么文静,而是活泼好动,活生生的一个“陈子昂”。到了八、九岁时,仍然不知书,完全不喜欢书。
那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可我就是不愿意看,成天和她斗智斗勇。本来就不认识几个字,竟然叫我读完厚厚的《西游记》,想都别想。
妈妈在家时,我装模作样,不时做着笔记。妈妈不要,哼哼,家里就成了我的天下。打开电视,一边看着动画片,一边吃着零食,这才是最舒服的日子。若是门外有响声,我立刻从沙发上蹦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掉电视,抄起书本。
读了小学,我终究逃不过读书的噩运,毕竟那是老师的死命令。我也只能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四年级时,妈妈在家用502胶水粘鞋子,不小心将胶水弄到了手上。正不知如何是好时,我忽然想起了一本书上的内容,连忙对妈妈说:“妈妈,要先用白酒浸泡,再用热水冲洗,这样才能洗掉胶水。”妈妈半信半疑,结果一试,真的洗掉了。“你怎么知道这个方法的.,是上网搜的吗?”妈妈疑惑地问。我自豪地说:“这是我从书上看到的……”
打那以后,我才知道读书的好处。从此不再厌恶,而是爱上了书。哪里有我,哪里就书的影子,从四大名著到历史传记,从鲁迅到朱自清,从中国文字到世界文学,我广为涉猎,真正做到了胸中有书。
书有种神奇的韵味,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要让书韵永远陪伴着我,遍布人生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