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平凡的东西,可对我来说,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我心中占据了最高的地位,我和她缔下了不解之缘。
我告诉你们,我小时候最不喜欢的就是看课外书了,一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做玩作业就跑出去玩,我连课外书碰都没碰一下。直到三年级的时候,我转到新竹二小,妈妈要求晚上一读玩英语就要读办半个小时的书。刚开始我极不情的拿起课外书,每次都是囫囵吞枣的读了半个小时,要我回想起书里的内容,我还真想不起来了。直到四年级我才喜欢上读书,这是因为学校组织了一次汤素兰主题讲话,我被深深地吸引了,在我的要求下,妈妈就帮我订了几本,买回去一看,觉得这些书还蛮好看的,之后我越看越着迷,每天都可以看一小时了。现在我五年级了,只要一本书看完了,我就吵嚷着要爸爸妈妈去帮我买过一本书。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读书。
我在今后一定会努力读书,因为读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也带给了我无穷的幻想,它永远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我读书,我快乐!
我有许多本课外书。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汤素兰阿姨写的《笨狼的故事之越减越肥》。
妈妈带我去吃饭,我悄悄带着这本书,边走边看。妈妈在旁边说:不许边走边看书。我无奈地放下书。
到了饭店,我一边吃着热乎乎的饭,一边看着有趣的书。妈妈说:这样对胃不好。我只好又把书放下,趁妈妈不注意,又偷偷看起来。
突然,坐在旁边的妈妈碰了一下我的胳膊肘:吃饭不许看书。
可是这本书太有意思了,我有些情不自禁。妈妈已经发火了,我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
晚饭过后,我坐在沙发上,认认真真地看起书来。妈妈又说了起来:天暗下来了,要回家了。我只好跟着妈妈走了。
回家后,我坐在沙发上看《笨狼的故事》,妈妈说:要睡觉了。我只好放下书。
我偷偷摸摸地把书放在手里,飞快走进房间,打开我的小手电筒,津津有味地看了好一会儿,虽然知道这样子对视力不好,可是这本书太吸引人了。
突然,被子掀开了,是妈妈呀。妈妈有些生气地看着我,没收了我的手电筒说:要看的话明天看。
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