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领导者孙中山在吸收中国古代大同思想和均平观基础上,借鉴西方的社会学说,创立民生主义思想,其中所包含的慈善福利内容尤为深刻,辛亥革命观后感——331小组。孙中山通过考察欧美各国社会政策,指出“谋国者,无论美、英、德、法必有四大主旨:一为国民谋饭吃;二为国民谋穿衣;三为国民谋居室;四为国民谋走路”;“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不但是要把这四种需要弄到很便宜,并且要全国的人民都能享受。所以我们要实行三民主义造成一个新世界,就要大家对于这四种需要,都不可短少”。在孙中山的思想里,满足每个公民的衣、食、住、行,已不再是简单的慈善行为,而是人们生活的必需,是当政者施政的出发点和归宿。
辛亥革命使“主权在民”思想深入人心,人们逐渐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人民之于国家,休戚相关,患难与共,其于救济事业,自当视为政府对于人民应尽责任”。孙中山曾将现代国家传统国家比较后说:“新世界国家,与以前国家不同,通常国家仅能保民,而不能教民养民,……今日所抱改造新世界之希望,则非徒保民而已,举凡教民养民,亦当引为国家之责任”,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需求,“一定要国家来担负这种责任”。如果国家做不到这一点,“任何人都可以来向国家要求”。人民之所以有权利向国家提出生存的基本要求,是因为“国家为人民聚集而成,政府乃由人民组织,而为人民谋福利之机关,人民有所困苦,则应加以救济,人民有所需要,自当俾与协助,此乃贤明政府所应负之责任”。甚至老蒋也说:“今日的社会救济,并不纯是一种以悲天悯人为基础的慈善舍施,而是在义务与权力对等的观念中,以及在社会的连带责任观念中,政府与人民应有之责任。”民国以后权利和责任观的确立,为从制度上规范慈善行为,并建立一个从慈善事业时代进入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时代提供了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