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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普氏野马》读后感_750字

时间:2024-08-27 14:37:18 初一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一读后感:《普氏野马》读后感_750字


  这是一部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记载了普氏野马海归品种后代的一个野马部落(白鹰野马部落,后因政权更替,变名为“奈木扎野马部落)的艰难生存经历。

  普氏野马,是继欧洲野马灭绝后由俄国人普热瓦尔斯基所发现第一个捕杀的。相继而至的大批捕杀,使其数量急速下降,直至成为濒危动物且已成为半野半家马——基因以每伐10%的丧失并不是二十四匹时,人们才意识到,这具有6千万年进化史,保留着地球唯一马的原始基因的普氏野马就要空留野马之名——野马基因丧失,或集体灭绝。于是在1985年时,我国启动了野马的返乡计划,并顺利在卡拉麦里荒原,甘肃马圈湾,马鬃山等地繁衍出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来日益茁壮。

  而故事里的主人公白鹰与奈木扎,分别为头马与头马强劲争权者。奈木扎是匹混血——是普氏野马、战马、汗血宝马、东洋马的后代,而白鹰却是海归派普氏野马的`后代。

  它们的部落先后运到五次大难,分别为——在217国道上被货车轧死四匹马、母马分娩时遭到黑熊袭击、喝水时运狼群屠杀、白鹰不舍人类而离群追寻人类、奈木扎被人类抓住自缢而亡,从而使野马无首而溃散。

  根据我的观点,白鹰之所以离群出走,就是怕奈木扎为头马位子而而杀了它,它太容易感情用事,优柔寡断,缺乏经验。没有头马的冷酷、果断、坚毅、才在奈木扎面前一败涂地。

  而奈木扎性格刚烈,也许是基因的缘故吧,天生排斥马具,好斗。从主人家逃跑后,便打入白鹰野马部落,处处与白鹰挑衅,故意惹事生非,挑战白鹰的头马权威,是一匹野心极大的马,而且中分好斗,至少白鹰是如此想的。

  我觉得,做人不能像白鹰那样身为统治者却丝毫没有统治者的那种雷厉风行,也绝不能像奈木扎那样风风火火,而要三思而后行,果断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