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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件礼物(一)_2000字

时间:2024-08-27 17:09:16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四件礼物(一)_2000字

  古老的不列颠古称康沃尔。在这片土地上,曾经生活着一位名叫巴拜珂·玻希思的妇女,她在侄女泰芬妮的帮助下,干了一辈子农活。她俩起早摸黑,不是在田里,就是在奶场,挤牛奶,做黄油,喂家禽。她们自己辛辛苦苦干活,为的是别人不用干活。巴拜珂要是让自己稍稍休息一下,想点别的,也许对她来说会更好些,因为她很快就因为钱而喜欢起钱来,自己和泰芬妮在吃穿方面能省则省。她憎恨穷人,宣称穷人根本就不配活在这世上。
  没错,巴拜珂就是这种人,因此不难猜测,有一天,当她发现泰芬妮竟然在牛棚外和小丹尼斯闲扯时,她有多气愤。小丹尼斯是谁?不过是普拉瓦村来的短工。她抓住侄女的胳膊,使劲把她拖开,训斥道:“闺女,你就不觉得害臊?竟然浪费时间去和一个穷光蛋闲扯?要知道你要是愿意的话,有一大把小伙子抢着要给你买戒指呢。”
  “您知道的,丹尼斯是种田好手,”泰芬妮脸都气红了,说道,“而且他还在存钱,很快他就会有自己的农场的。”
  “就凭他,”巴拜珂不屑地说,“就是有一百个他,也存不够钱来买农场。我宁愿你死了,也不愿意你嫁给全部家产都背在身上的家伙。”
  “当一个人又年轻、又强壮时,有没有家产有什么关系?”泰芬妮问。姑姑听了她的话,大吃一惊,连忙打断。
  “有没有家产有什么关系?”她吃惊地重复了一句,“你难道竟然蠢得连钱都不喜欢?倘若这就是你从丹尼斯那儿学来的东西,我不准你再和他说话。他要敢再在这儿露面,我就把他赶出农场。洗衣服去,完了晾起来。”
  泰芬妮不敢不听,心情沉重地朝着河边走去。
  “她的心比这些石头还要硬。”女孩自言自语道,“不,还要硬一千倍。雨水起码还能把石头磨穿,可是你就是哭上一辈子,她也不在乎。和丹尼斯说说话是我唯一的快乐,我要是从此不再和他见面,我还不如做修女去呢。”
  泰芬妮脑袋里闪着这些念头,来到河边,展开一大包要洗的衣服。木棍敲击声让她抬起头,发现眼前站着个陌生的小老太太。
  “您想坐下来歇一歇吗,老奶奶?”泰芬妮把衣服放在一边,问道。
  “当你穷得以天作盖时,你想在哪儿休息就在哪儿休息。”老太太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那么说您是孤苦伶仃一个人了?”泰芬妮问,心中充满同情,“难道您没有朋友,他们不欢迎您到他们家里去吗?”
  老太太摇摇头。
  “他们早就死了,”她回答,“我的朋友只剩下那些好心肠的陌生人。”
  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把准备当午饭的一小块面包和一些咸肉递给她。
  “您拿去吧,”她说道,“不管怎么说,今天您先好好吃一顿。”老太太接过面包和肉,凝视着泰芬妮。
  “帮助人的也应该得到帮助,”她回答,“你的眼睛现在还红红的,因为小气的巴拜珂不让你和普拉瓦村的小伙子说话。高兴点,你是个好姑娘,我有件东西给你,能让你天天见到他。”
  “您?”泰芬妮叫起来。她发现老乞丐对她的事竟然一清二楚,不禁目瞪口呆,不过老太太仿佛没听到她的叫声似的。
  “把这个长长的铜别针拿去,”她继续说,“每次你把它别在衣服上,玻希思大妈就会离开家,去数包菜。只要这根别针在衣服上,你就自由了,在你把它重新放回盒子里之前,你姑姑不会回来。”说完,她站起身,冲泰芬妮点点头,就不见了。
  姑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块石头一样。要不是手中的别针,她会以为这是在做梦呢。不过别针告诉她老太太不是凡人,而是个仙女,来告诉她将来会发生哪些事。然后泰芬妮的目光突然落到那堆衣服上,为了赶时间,便拼命洗起来。
  第二天晚上,等到丹尼斯习惯地等在牛棚旁时,泰芬妮把别针别在衣服上,只见巴拜珂立刻穿上木屐,穿过果园,来到包菜田。姑娘怀着愉快的心情,脚步轻轻地跑出门,和丹尼斯开开心心地待了一夜。此后,好多天又这么过去了。最后,泰芬妮注意到一件事,一件让她很伤心的事。
  起初,丹尼斯发现两人在一起时,似乎时光飞逝,就和姑娘的感觉一样。然后当他把自己会的歌都教给她,把自己的发财和变成大人物的计划全都告诉她之后,他没话对她说了,原来他也和很多人一样,喜欢吹嘘自己,而不喜欢聆听别人的话。有时候他还爽约,第二天晚上再告诉泰芬妮,说他有事进了城。她没有责怪他,但是心里有数,很清楚他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在乎自己了。
  她的心日渐沉重,面颊日渐苍白。有一天,她又空等了一晚上,便扛起水罐,慢慢来到泉边。路上,她遇到了曾经送给她别针的仙女。仙女望着泰芬妮,调皮地笑了笑,说道:“哎呀,我的漂亮姑娘想见情人就能见到,怎么反倒没以前漂亮了?”
  “他已经烦我了,”泰芬妮用颤抖的声音说,“他找借口躲着我。啊!好奶奶,仅仅和他见见面是不够的,我必须能够让他开心,把他留在我身边。你知道的,他是那么聪明。帮帮我,让我也变聪明吧。”
  “这就是你想要的吗?”老太太叫道,“好吧,把这根羽毛拿去,插在头上,你就会像所罗门一样聪明。”
  泰芬妮高兴得脸通红,跑回家,把羽毛插在当地姑娘常戴的蓝发带子上。顿时,她听见丹尼斯开心地吹着口哨。姑妈正在数包菜,很安全,于是她急匆匆地去找丹尼斯。姑娘的言谈让丹尼斯目瞪口呆。她似乎无所不知,说到歌曲,她不仅会唱不列颠各地的歌曲,而且自己还会作曲。这真是那个自己教什么她都肯学的文静姑娘吗?或者还是别的什么人?也许她疯了,身体里有个恶魔。不管怎么样,他夜复一夜地过来,发现她变得越来越聪明。不久,邻居间就开始嘀咕起让他们的惊讶的事来,原来泰芬妮忍不住嘲弄起那些看不起她的穿着的人来,编排很多笑话来取笑他们。当然,他们听到了这些嘲笑,摇摇头说:“她是个坏脾气的丫头,娶了她的男人会发现将来挽着缰绳赶马的是她。”
  不久,丹尼斯也开始同意起邻居们的观点来。由于无论走到哪儿,他都喜欢做主,因此他害怕起泰芬妮的利嘴来,当她开别人的玩笑时,和从前不同,他不但笑不出来,反而变得脸红脖子粗,很不自在,心想下回就要轮到自己被笑话了。
  就这样,终于有一天晚上,丹尼斯告诉泰芬妮他一刻也待不下去了,说自己答应去参加邻村举行的一场舞会。
  泰芬妮的脸沉下来,她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天活,本指望和丹尼斯安安静静地待一会儿。她使出浑身解数,劝他不要离开自己,但是他就是不听,最后她生气了。
  “哦,我晓得你为什么不肯错过这场舞会了,”她说,“原来蓬冷芦的阿兹利兹要去。”
  阿兹利兹是方圆几英里内最可爱的女孩,和丹尼斯从小就认识。
  “没错,阿兹利兹是要去,”丹尼斯看到她嫉妒,心里很高兴,说道,“人们都从大老远的地方去看她跳舞。”
  “那你就去吧!”泰芬妮叫道,说完走进屋,“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她孤零零地坐在炉火边,凝望着红彤彤的灰烬,感到很难过。然后她把羽毛从头上拔下来,扔掉,头枕着手,伤心地哭起来。